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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劳动仲裁官司时,需要注意五个方面

发布日期 : 2023-12-26 02:02:01
你打劳动仲裁官司时,需要注意五个方面

你作为劳动者,如果此时此刻已经与单位的劳动用工矛盾争议无法解决,不得不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时,你应当注意些什么呢?

今天我就讲讲打劳动仲裁官司的要点。

本篇文章题目是《你打劳动仲裁官司时,需要注意五个方面》,正好对应本人前期写的《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一定注意六个方面》。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是劳动者在权益维护方面必然要面对的两个部门,掌握与其打交道的要点,非常重要。

01

强烈建议你,诉求首先全力通过劳动监察解决,无果之后再行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你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往往根据个人认知或周围朋友意见,直接选择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立案裁决。

其实这是一种性价比非常低的维权策略选择!

我们先来看一个条款:

劳动监察部门执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对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

这句话通俗解读就是:假设你已经在劳动仲裁部门立案,之后诉求并没有解决,如果你希望再去劳动监察部门解决这个诉求,人家劳动监察是依法不予受理的!

反过来说,如果你先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诉求没有解决,你仍可以顺畅地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裁决(当然,你的诉求要符合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部门并无“已经通过劳动监察程序处理,劳动仲裁部门就不再受理”的相关规定。

劳动监察程序属于行政救济,劳动仲裁程序属于准司法救济,你第一步先选择哪个渠道救济,非常关键,一定要慎之又慎。

例如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女职工权益侵害、安排职工超时工作无休息休假,这些情况都属于用人单位典型的违法行为,首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比较适合的策略。

02

打劳动仲裁官司,打的就是你的权谋、策略和布局。

当你头脑中决定,必须要去劳动仲裁打官司时,切记一定不要过早暴露自己这个想法,尤其是不要让单位、老板以及人力资源部门hr们知道!

一定要首先深思熟虑这几个问题:

  • 我的诉求是什么?

  • 我的事实依据是什么?

  • 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然后针对这几个问题,做好详细的权益维护计划分解:

比如:我究竟是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主动选择“被迫离职”,然后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还是选择忍辱负重,打一场持久战,一边在职工作,一边通过投诉或劳动仲裁来权益维护,坚持与用人单位比拼毅力和耐性,静等对方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去劳动仲裁部门诉用人单位系违法解除,索取赔偿金。

你选择了明确的主攻方向后,不露声色、有的放矢地展开证据收集和保存相关工作。

此时,你就是要做卧薪尝胆的勾践!

遇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权益侵害时,千万不要做遇事狂躁的李逵,千万不要在怒气冲冲、头脑发热情况下就断然宣布离职,或在根本没有任何事前准备情况下,就直接告知单位要去有关部门进行权益维护,甚至冲天一怒直奔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部门,这完全属于最失败的权益维护策略!

你想过吗?一旦过早暴露自己的权益维护企图,公司就会立即封杀你一切收集证据的权限和可能,并且立即有针对性地为你罗织过错并铺垫材料。

仍提勾践的卧薪尝胆理念,这完全适用于你的这个准备过程,核心就是四个字:不要打草惊蛇!

再比如,假设用人单位已经明确拒绝支付劳动报酬,并将你轰出公司大门外,命你永远不可踏入一步。

你此时的策略应是:先示弱,再示弱,然后暗地收集整理证据,最后爆发。

不要在怒气冲冲或未完全准备好的情况下与公司决裂。在决定提起仲裁前,做好详细的证据收集和保存,以备不时之需。在任何情况下,不要轻易填写任何可能影响你权益的离职单或其他文件,不要在文书上签字,除非已经清楚了解内容并获得法律咨询。

03

证据是劳动仲裁中裁决的关键。

你在提起劳动仲裁过程中,必须及时充分地收集和保全证据,这对于官司胜负至关重要。

你千万不要有下类想法:劳动仲裁部门能够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为我认定事实,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会主动调查取证来查明真相。

郑重告诉你:劳动仲裁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双方的辩论和证据,依法进行公正的裁决,基本不会超出法定程序。

这也就是最基本的六字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接下来就是一些证据方面的注意事项了:

去劳动仲裁部门之前,绝对不要删除或退出包含可能证据的聊天记录和软件群聊。我就见过离职后自己主动退出办公app,结果忘记了重要证据都在其中,还没有及时导出,后悔不已。

保存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沟通、邮件、文档、录音或视频资料,作为将来劳动报酬、劳动关系、离职原因等的相关证据。

在任何情况下,不要轻易填写任何可能影响你权益的离职单或其他文件,不要轻易在各类文书上签字,除非已经清楚了解内容并获得相关法律支撑。

虽然证据在劳动仲裁中举足轻重,但法律条款同样关键,原因包括:

1、无论你和公司双方如何举证,最终的仲裁决定都将基于法律条款来解释和评判这些权利义务是否得到履行。

2、你和公司都必须按照法律条款的要求提供证据和进行辩论。

3、劳动仲裁员是依据法律条款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即便你提供了大量证据,如果这些证据不能支撑在法律条款框架内构成合法权利主张,这些证据也可能失去效力。

4、如果你适用法条准确,但仲裁裁决如果违背了法律条款,仍可能会被法院撤销或更改。

总之,法律条款为劳动仲裁的整个过程提供了基础框架和指导原则,无论是对争议的解决还是对权利义务的确认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劳动争议中,法律条款与证据的重要性是相辅相成的。

04

当你走入劳动仲裁的大门后,你展示给劳动仲裁员的态度,以及留下的印象,都是非常关键的。

在仲裁过程中,你应努力展现出专业、合作、有序及尊重的态度,并确保在理性和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交流。这会有助于给劳动仲裁员留下良好印象,从而可能提高你胜诉的机会。

你一定要避免以下行为,以免给劳动仲裁员留下不好的印象:

不准时:迟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缺席仲裁会议,可能会被认为是轻视仲裁程序。

缺乏准备:没有事先准备好必要的文件、证据和法律依据,给人留下不专业且漫不经心的印象。

表现情绪化:过于激动、愤怒,不能冷静陈述事实,不仅影响沟通效果,也可能使劳动仲裁员暗中质疑你的素质和诚信。

不尊重仲裁员或对方:对仲裁员或对方当事人表现出不尊重的言行,如打断发言、用不礼貌的语言、或轻视态度等。

不遵守规则:违反仲裁程序中的规定,如未经批准擅自录音录像、私下与仲裁员讨论案件等。

提供虚假信息:撒谎或提供虚假文件、伪造证据会严重损害个人诚信和案件的可信度。

无效争论:坚持无关紧要或已被证实为错误的论点,不听取仲裁员或专家的意见。

缺乏对案件事实的掌握:无法清晰、准确地陈述自己的案件细节,显得不清楚和无效。

在仲裁庭庭审时,你要明晰地表达自己的主张,尽量准备简洁而有力的言辞。

不要试图在仲裁庭上说服公司,你的关注点应在于凭借证据说服劳动仲裁员。

你在仲裁庭上少说话则少出错,仲裁庭上不是辩论赛。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始终平和,有问必答,有否则拒绝确认。过多的闲谈可能反助仲裁员和公司。如仲裁员询问,一定要精确回答,避免提供不必要或未经核实的信息。

05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关于调解方面,我可以单独写一篇攻略的。

请各位认真品味那句名言“战场上得不到的,谈判桌上也无法得到”。

如何战,怎么战?如何调,怎么调?你需要周密慎重思考,费思量啊!

所以,你是选择案前调解,还是庭前调解,还是庭后调解,或者是一审调解,二审调解?

不要因压力而急于达成调解,认真考虑调解条款并保持坚定。

如果调解不能满足合理诉求,务必坚持继续下步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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