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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理赔后,是否有权向行人一方追偿?

发布日期 : 2024-09-29 00:25:58

保险公司理赔后,是否有权向行人一方追偿?

好的,以下是根据您的要求重写的文章:

《保险公司理赔后,能向行人一方追偿吗?》

嘿,大家听说过这么一件事儿吗?2022 年 12 月的时候啊,有个叫夏某的人,开着一辆鲁 A

9 号小型客车在济广高速公路上跑着。突然,就跟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顺向走着的王小某撞上了。这一撞可不得了,行人王小某死了,鲁 A

9 号小型客车也损坏了。后来公安部门一调查,认定王小某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夏某承担次要责任。

这辆出事的车是梅某的,在某保险公司投了机动车损失保险。这次事故中,修车就花了 71000 元。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给梅某把这笔钱赔了。可接下来的事儿就有意思了,保险公司转头把王小某的监护人王某给告了,想让王某赔他们 50400 元的理赔款。

那法院会怎么判呢?法院审理后觉得,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之间出了交通事故,得按照双方过错的比例来分担责任。但要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出事儿,法律只规定了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没说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得根据自己的过错赔偿机动车一方的车辆损失。

保险公司理赔后,是否有权向行人一方追偿?

在这个案子里,王小某又不是故意去撞那辆车的,梅某作为车主,跟王某要车辆损失赔偿,没这个道理。再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是因为第三者把保险标的损害了,造成了保险事故,保险人从给被保险人赔了保险金那天开始,在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么说吧,保险人想行使代位求偿权,得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才行。梅某都没权跟王某要车辆损失赔偿,保险公司跟王某追偿,那不是没权利基础和前提条件嘛。所以啊,法院就判决驳回了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了,法律没明确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得根据自己的过错赔偿机动车一方的车辆损失,这可不是立法的时候漏了,而是立法者对文明交通规则的一种考虑。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有优先通行的权利,而且相对来说是弱势的,就得保护着。这也能督促机动车方好好遵守交通法规,开车小心点。

再说了,为了保证机动车的车辆损失,完全可以通过保险来充分赔偿,没必要让非机动车方、行人方来负责,也能避免因为一点轻微的交通违章,就让非机动车方、行人方赔一大笔钱,这样才公平嘛。

最后啊,保险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风险补偿的办法,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权益。从应对风险的角度看,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风险承担机构,就该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也有能力承担这个损失。

你说,这事儿是不是挺有意思的?大家以后开车可得小心,遵守交通规则,别出事儿。行人也得注意安全,别在不该走的地方乱走。不然出了事儿,麻烦可就大了。还有啊,买保险的时候也得看清楚条款,知道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不然真出了事儿,可能会有麻烦。大家觉得我说得对不对?反正我觉得这事儿得让大家都知道,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心里就有个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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