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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赔付过程中,如何避免被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拒赔理由?

发布日期 : 2024-09-27 00:43:04
重疾险赔付过程中,如何避免被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拒赔理由?

重疾险赔付过程中,如何避免被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拒赔理由?

法律分析

重疾险属于一种疾病保险,其赔付过程需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不如实告知疾病史或家族疾病史等信息,则可能以此为拒赔理由。但是,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告知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而且该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格式。因此,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以避免在赔付过程中被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 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免除保险责任和保险金的给付条件等内容。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保险公司制定的标准保险条款。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而解除合同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保险人书面通知解除。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就产品的名称、规格、性能、用途、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价格、质量、成分、含量、重要缺陷、不良反应风险、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方面,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重疾险赔付过程中,如何避免被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拒赔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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