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发计算表中养老金5737.01元,实发5187.1元,为何少了近550元
朋友说总觉得他的退休养老金没算对:《养老待遇预发计算表》上面的月基本养老金5737.01元,实发变成了5187.10元,他不知道为什么。见下图表:
一、这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十年过渡期内,按照第七年发给退休人员“新老办法对比超出部分的70%”、折掉“新老办法对比超出部分的30%”后的实发养老金。详细计算过程如下:
由上图表可知:
这位退休人员暂按新办法计算月基本养老金(上年度岗平工资未公布前)小计(1)=5737.01元。
按湘人社发[2016]52号文件计算的老办法退休待遇标准(7)=4476.84元。
新办法高于老办法金额=1833.04(新办法5737.01+职业年金572.87-老办法4476.84)元。
暂按十年过渡期的第7年2021年发给退休人员新办法高于老办法金额的70%,则发给退休人员1833.04×70%=1283.128≈1283.13元。
新老办法对比折减掉了新办法高于老办法金额的30%,即折减掉了1833.04×30%=549.912≈549.91元。
也可以这样计算:超出部分1833.04-发给部分1283.13=折减掉部分549.91元
所以,这位退休人员的实发养老金,就由暂按新办法计算月基本养老金(上年度岗平工资未公布前)小计(1)的5737.01元变成了5187.1元。计算过程是:
实发月基本养老金合计
=暂按新办法计算月基本养老金-折减掉的新办法高于老办法金额的30%
=5737.01-549.91
=5187.1元。
上述折减基本养老金的政策依据是:
其中,湘人社发〔2016〕52号文件规定,折减掉的这549.91元,在基本养老金中扣减,职业年金不变。
原文是“按照上述办法保低限高时,相应调整新办法计发待遇标准中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职业年金待遇不变。”
二、将来,执行2022年的岗平工资后的养老金情况估测
1、由上表可知,这位退休人员是2022年8月退休的,2022年是十年过渡期的第八个年头,新老办法对比后,应该发给退休人员新办法养老金超出部分的80%。
2、《预发计算表》中采用的“退休时上止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湖南省2021年的6728元,2022年的应该是7132元。这张《预发计算表》是2023年2月计算打印的,按理说那时2022年湖南省已经公布了2022年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应该直接用2022年的7132元一次核算准确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3、老办法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的截止到退休上一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由1.2395变为1.2692
4、预发养老金的计算过程
预发基础养老金
=退休时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比例
=6728×(1+1.1482)÷2×(427÷12)×1%
=6728×1.0741×(427÷12)×1%
≈2571.45元。
预发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时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6728×1.1480×(332÷12)×1.3%
≈2777.97元
预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53874.76÷139
≈387.5882
≈387.59元
预发职业年金
=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79628.44÷139
≈572.86647
≈572.87元
按新办法计发月养老待遇合计
=预发基础养老金+预发过渡性养老金+预发个人账户养老金+预发职业年金
=2571.45+2777.97+387.59+572.87
=6309.88元。
预发月基本养老金合计
=按湘人社发[2016]52号文件计算的老办法退休待遇标准(7)+新老办法对比后发给退休人员部分-职业年金
=4476.84+1283.13-572.87
=5187.1元。
5、重新核算养老金的计算过程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比例
=7132×(1+1.1482)÷2×(427÷12)×1%
=7132×1.0741×(427÷12)×1%
≈2725.85元。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7132×1.1480×(332÷12)×1.3%
≈2944.78元
=重核基础养老金+重核过渡性养老金+预发个人账户养老金+预发职业年金
=2725.85+2944.78+387.59+572.87
=6631.09元。
=新办法重新核算计发月养老待遇合计-按湘人社发[2016]52号文件计算的老办法退休待遇标准(7)
=6631.09-4584.11
=2046.98元。
=新办法高于老办法金额×80%
=2046.98×80%
=1637.58元。
=按湘人社发[2016]52号文件重新核算的老办法退休待遇标准(7)+新老办法对比后发给退休人员部分-职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