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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人民医院解聘44岁女员工,是否由当地人社部门撑腰?

发布日期 : 2023-08-28 01:41:13
旬阳人民医院解聘44岁女员工,是否由当地人社部门撑腰?

青锋

陕西省旬阳市人民医院规定对部分员工“男55岁女44岁不续聘”一事引发热议后,当年被解聘的包括宋女士在内的“8人均收到医院人事科电话,称她们原有解聘补偿不到位,通知她们当天到医院办理手续领取剩余补偿”。青锋认为,此事绝不能到此为止,当年被解聘的8人绝不能为领到院方通知的所谓剩余补偿,就放弃自己应该争取的权利。

在陕西旬阳市人民医院通知2022年6月被解聘的8名女士到医院领取剩余补偿之前,青锋曾撰写有关评论指出,旬阳市人民医院以女44岁不再续聘合同解除有关人员的劳动合同涉嫌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人员完全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这一评论发出后,有网友加青锋微信咨询类似劳动合同纠纷的事宜,青锋同样告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对劳动者的保护措施必须依法执行,任何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现象必须依法予以纠正。

由最新的旬阳市人民医院涉嫌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案例来看,其中1978年出生的杜女士在2022年6月接到被解聘的通知后,曾向医院人事科申请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没有下文。她和同时被解聘的相关人员找到院长要说法,却被指为“来闹事的”。医院这种指鹿为马的行为,不仅与事实不符,且是非颠倒,从有关报道来看,问题不仅仅出在医院一方。

据有关报道,杜女士等几人2022年6月20日左右曾向当地人社局反映,人社局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会和医院沟通并让她们回去等待。但令他们想不到的是,直到2022年6月30日,包括杜女士在内的8名女员工,不仅没有得到人社局方面的答复,反而收到了被院方解聘的通知。由此是否可以认为,旬阳市人民医院敢于以44岁到龄就解聘有关女士的劳动合同,得到了当地人社部门的许可,或者庇护?从目前已知的相关情况,虽然不能予以断定,但至少可以予以怀疑。

有关报道显示,新近被公开披露的旬阳市人民医院以44岁到龄被解聘的杜女士,在医院工作已经满12年,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而,旬阳市人民医院以44岁为界,解除杜女士的劳动合同,显然已经违法。

那么,旬阳市人民医院为何敢如此胆大妄为,不顾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敢在2017年、2019年、2023年连续三年印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解聘44岁的女员工?这是否与当事人“向当地人社局反映此情况,人社局工作人员称会和医院沟通,让她们回去等待”而最后仍然被解聘,抑或当地人社局针对劳动者反映问题不予重视,不予及时解决,或者有意袒护有关方面,如旬阳市人民医院按照自己规定肆意妄为有关?

期望当地人社部门能够及时针对这个质疑,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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