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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执行“以37.38%义务,否决62.62%权利”规则,显失公平!

发布日期 : 2024-09-14 00:27:29

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有关《公报》显示,2023年,全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96294万人。这个数据,从理论上表明:居民医保已经是广覆盖、广受益,被老百姓认可的医疗保险制度。但是,现行“先缴费、再补贴”规则,出现“不缴费、不补贴,不享受”不公平问题。鉴此,小编建议应当改革居民医保现有“先缴费,再补贴”捆绑规则,让居民医保回归“保基本”属性。#官方: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城乡居民医保已经广覆盖、广受益

居民医保执行“以37.38%义务,否决62.62%权利”规则,显失公平!

一、先缴费,再补贴,出现“不缴费,不享受”不公平、不合理

国家设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宗旨、目标和方针应该是保障每一个公民享有基本的医疗权利。现行居民医保执行“先缴费,再补贴”规则,出现两个不合理、不公平问题。

(一)以是否缴费决定是否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显失公平

“ 先缴费,再补贴”规则,实际是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捆绑,只有个人先缴费,才有政府补贴,才能享受基本医保;个人不缴费,财政就补贴,结果就是不能享受基本医保。享受国家基本医保,是每个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在“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捆绑下,实际是把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权利挷定在“个人出资400元”这个筹码上,个人出得起400元,就有权利享受;个人出不起400元,就不能享受基本医保,医病全靠自费,自生自灭。一句话,能不能享受基本医保权利,就看能不能拿出400元。这对于确实有困难、出不起400元的公民来讲,显示公平。#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6亿人#

(二)以37.38%的义务,否定62.62%的权利,有违权责对等比例公平原则

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70

居民医保执行“以37.38%义务,否决62.62%权利”规则,显失公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规定,2025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居民个人400元,政府财政补贴670元。如果把居民医保标准费额1070作为百分比权责对等划分的,缴费的义务分别是个人400元,占比37.38%,政府补贴占比62.62%,而这个权利和义务都是政府承担的,不需要个人承担。在完成100%义务的前提下,则享受居民医保100%的权利。依此计算,个人未缴费400元,只能算是未尽37.38%的义务,同时,37.38%的权利不能享受,这样,才算公平的全责对等比例公平原则。

但是,目前,实际执行的结果是,因为你未尽400元即37.38%缴费义务,不但失去对等的37.38%对等权利,而且是失去政府给予每个公民的62.62%的权利。这个规则,显然失去公平。

二、改革居民医保“先缴费、再补贴”规则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全民普惠型的“财政保基本”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已经推行了几年,政府财政也一直推行较大比例的补贴政策。这个情况说明,国家经济实力、财力已经具备了给予每个公民基本医疗保障的条件和能力。比如,2025年,财政补贴能力已经达到每人670元水平。国家应该把这财政补贴,作为设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账户,不论身份、年龄、职业,给每个公民设立医疗基础账户,设定一定的报销比例比如30、或者40、50%作为保基本的医疗账户,这个基本医疗保障账户,不论居民个人是否缴费,也不与居民缴费挂钩,人人普惠,人人享受(参加职工医保除外)。

(二)报销比例待遇差别应该体现在个人缴费差别上,个人缴费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在“财政保基本”的居民基本医保规则上,推行个人缴费激励机制,简单讲,个人缴费越多,报销比例越高。个人没缴费,只能享受基本的待遇,生病产生的费用支付风险自行承担,叫做缴费自主,风险自担。#农村断缴城乡居民医保背后#

各地发出积极参加居民医保倡议

居民医保执行“以37.38%义务,否决62.62%权利”规则,显失公平!

结语:居民医保是事关百姓生命健康安全的基本民生工程。现行“先缴费,再补贴;不交费,补贴,不享受”有违公平。建立“财政保基本、个人补提升”的医保机制,有助体现保障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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