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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购买重疾险7个月后患癌,保险:穿刺病理不行需提供切片病理

发布日期 : 2024-09-19 00:40:29

购买重疾险后,若患病遭保险公司拒赔,女子:法庭上见!

一女子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7 个月后,她被确诊为甲状腺癌。

然而,当她做完手术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却被通知因未能提供“切片病理报告”而遭到拒赔。

该女子对自身诊断结果深信不疑,她已在三家三甲医院确诊,遂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诉至法庭,认为其理由不合理。

法院将如何裁决?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让我们一探究竟。

女子购买重疾险7个月后患癌,保险:穿刺病理不行需提供切片病理

是对该文本的改写:案件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所有人物均采用化名)

刘女士重视健康,唯恐身体突发意外,故在保险员推荐下,购置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根据合同,每年需缴纳 8000 元,缴费期限为 30 年,总保额为 50 万元,保障期限为终身。

保险合同载明,若被确诊患某些重大疾病,即可申请理赔;同时,合同规定,理赔时需提供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

刘女士于购买保险后的第七个月,因身体不适至医院检查,后确诊罹患甲状腺癌。

此消息如晴天霹雳,使她忧心忡忡。

为确保诊断准确,她先后至三家三甲医院进行穿刺及细胞学检查,检查结果一致,均提示甲状腺癌。

刘女士对“癌症”一词感到十分恐惧,但医生告诉她,甲状腺癌并非绝症,治愈率极高,这使刘女士的心情略微放松了一些。

经多方探听,刘女士悉知上海某医院对甲状腺癌的治疗极具专业性,且采用了先进的射频消融术。

该手术方式创伤小且恢复快,刘女士遂选择此治疗方案。

治疗结束后,她依据保险合同规定,集齐所有医疗报告及诊断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未料及者,刘女士,保险公司拒赔其理赔申请。

理由是她未提供“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而仅凭穿刺病理学报告,不符合合同中理赔条件的要求。

女子购买重疾险7个月后患癌,保险:穿刺病理不行需提供切片病理

刘女士对此极为愤怒,她已遵医嘱选择最佳治疗方案,为何因未开刀而遭拒赔?

为了讨回公道,她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但结果仍不如意。

迫不得已,她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视角来审视此案又当如何呢?

案例剖析

保险公司可否因欠缺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而拒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

在本案中,刘女士作为保险合同的消费者,有权依据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生的建议,选择适宜的治疗方式。

保险公司以未提供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为由拒赔,此举侵害了刘女士的合法权益。

在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争议时,究竟应该依从哪一方的意见呢?

根据《保险法》规定,若保险合同的条款存在歧义,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并作出对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

在本案件中,合同所要求的理赔条件为提供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但刘女士提供的是穿刺病理学检查报告。

由于两者在医学功能上相似,都能够对甲状腺癌进行确诊。

按照“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刘女士的穿刺病理学报告应被视为符合合同要求,保险公司拒赔无正当理由。

最终法院判定,刘女士的病理学报告可确诊其患甲状腺癌,满足合同中关于理赔的要求,故而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刘女士十五万元保险金,并豁免刘女士确诊后剩余各期保险费。

案例分析与反思

刘女士的维权经历引起了众多人的共鸣。

有网友称:“投保前,什么都能赔;出险后,什么都不赔。”

也有网友称:“重疾险切勿购买。我一友人从事保险行业,他本人就为自己购置了一份重疾险,某次重疾发作,却未获赔偿。”

对于这个案例,您有何见解?期待您在评论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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