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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安徽省:养老金计发基数、医疗保险,又有新变化,一起来看!

发布日期 : 2023-12-21 01:23:13

安徽省养老金计发基数上涨,医保缴费期限延长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保险的通知,涉及养老金、医保等方面的政策调整。这些政策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广大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有哪些影响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养老金计发基数上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这既有利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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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安徽省的养老金调整办法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部分。其中,定额调整,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主要是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体现重点关怀。

-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

-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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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对2022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需要注意的是,每名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是不同的,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3.8%是全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退休人员以自己的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按照3.8%的比例调整。具体到每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存在差异,实际增加的挂钩水平有高有低;高龄退休人员因年龄不同,其高龄倾斜水平也会不同。

医保缴费期限延长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我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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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该通知还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期限作出了延长的安排。这些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2021年度已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有困难未及时缴纳的,可在2022年底前缴纳;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支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障他们的权益,减轻他们的负担,鼓励他们稳定就业。同时,也是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群体渡过难关。

安徽省的社会保险政策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希望大家关注和了解相关政策,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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