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以申请领取一些相关的补贴,以缓解经济压力和帮助处理后续事宜。以下将具体阐述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家属可申领的补贴。
一、丧葬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可以领取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补助费。该费用可用于支付丧事处理费用,如殡葬服务、墓地费用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款项。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款项。该款项可用于帮助解决因工死亡职工家属的经济困难,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四、申领流程
提交申请: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可以向退休人员所在的单位或社保部门提交申请。
审核:单位或社保部门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发放:如符合条件,补贴将尽快发放给申请人。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查询当地社保部门的相关政策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并按规定提交申请。同时,在申请时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退休知识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