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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误区一: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小心构成违法解除!

发布日期 : 2024-05-31 00:55:58

最近小律团队接到了好几个试用期辞退案件的咨询,发现很多企业认为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结果被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小心构成违法解除!

企业用工误区一: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小心构成违法解除!

用工误区:错把试用期法定解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解为企业可以随意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

裁判要求:企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非仅根据企业自评。

小律意见:企业如何规范试用期用工,看以下几点!

1、招聘时候明确岗位要求及试用期考核条件、程序:企业在招聘某岗位员工时,应书面明确岗位的具体需求,以及试用期的考核条件、程序。考核条件应客观、具体,尽量减少主观评价。

2、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及后果。

3、严格遵守试用期考核程序,试用期结束及时根据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并及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试用期后员工的去留状态。

4、保留招聘、试用期考核证据,做到考核结果有据可循。

5、试用期后辞退的,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员工。通知一定要做到有效的通知,确保员工能够收悉相关信息。保留相关记录。

6、通知工会,如果企业有工会的,建议应与工会协商并征求意见。

小律的思考:很多企业觉得,如此严格要求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难度,是对员工的过度保护。其实不然,企业招聘的目的是找到合适的人,招聘也需企业成本,企业一旦规范试用期的用工制度,比如明确了岗位需求、考核需求,那么将大大提高找到适配员工的概率。从长远看,也是减少了企业的招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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