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社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条新动态,回应了公众关注的几个热门话题,特别是与养老金相关的问题。这里主要涉及两个问题,让我们一探究竟。
首先探讨的问题是,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后,是否可以自动获得养老金。根据社保法的要求,只要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积缴费达到15年,即可开始领取养老金。这确实是获得养老金的基本条件之一。但根据养老金的计算原则——越长时间缴费和缴得越多,所得养老金越多。如果只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15年,那么退休金的数额将会较低,可能不足以支撑退休后的生活需求。
人社部最新的网站动态提到,例如,若按最低缴费率60%支付15年养老保险费,那么获得的养老金可能仅为1000多元,这可能不足以覆盖日常开销。
此外,退休人员通常还需要医疗保险,而大部分地区对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通常超过20年,显然,仅缴纳15年是不够的。
官方建议保持连续缴费,这有助于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第二个热门话题是关于退休时如果缴费年限不足,是否能够通过一次性补缴来获得养老金。目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不再允许一次性补缴。人社部之前已经明确指出,禁止违规采用一次性缴费方式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职工养老保险。
但对于在社保法实施前已参保的人员,如果延迟5年退休且未缴满15年,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此外,如果是因单位等原因造成的缴费中断,符合条件的人也可以申请补缴。
至于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情况,大多数地区仍允许一次性补缴。例如,如果您即将满60岁,但只缴纳了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缴10年以领取养老金。
人社部对这一问题提供了不同的解释和建议,公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考虑是否需要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