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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通知工会,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程序违法,属于违法解除

发布日期 : 2023-12-16 02:15:30

在工会存在的情况下,公司未通知工会,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程序违法,属于违法解除

二先生为某公司的员工,某日其向公司提供请假条和医院证明,请病假两周。公司收到病假证明后,前往医院进行核实,公司以二先生存在提供虚假病假条等严重违纪行为,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二先生不服,先后向仲裁委、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先生确实存在出具虚假病假条的情况,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未通知工会,程序违法,属违法解除,判令公司支付王莫愁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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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公司未通知工会,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程序违法,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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