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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服刑坐牢,母亲替他在粮食局领工资,管理干部竟“默认配合”

发布日期 : 2023-09-24 02:36:57

9月22日,甘肃省正宁县检察院发出令人震惊的起诉书。据悉,该案涉及一名男子,其母亲在一家国企为他找了一份工作,并在他服刑期间虚领了他的工资。这起事件之所以让人愤怒,是因为被告母亲居然隐瞒了儿子入狱的事实,骗取了国家发放的工资长达十年之久,共计41万余元。更让人愤怒的是,当时的粮食局局长也参与其中。他知道这件事,但没有举报,并把一部分钱留给了自己。

儿子服刑坐牢,母亲替他在粮食局领工资,管理干部竟“默认配合”

被告人唐某是中国人民银行正宁县支行退休干部。1955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据检察官指控,2009年,唐某的儿子宋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逮捕,并开始在网上被追捕。与此同时,唐女士正在给儿子安排工作。她通过关系联系了正宁县粮食局的一位负责人,安排儿子到粮食局永盛粮油购销分局工作。事实上,宋某的工资是由县财政部门支付的。2010年3月1日开始发放工资,同年3月5日开始上班。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正宁县警方于2010年3月12日将宋某抓获。更离谱的是,唐某竟隐瞒了儿子被抓的事实,并代其向粮食局报案。她声称儿子在外地工作,暂时回不来,所以她请了假。令人震惊的是,粮食局居然同意了唐的请假。随后,唐某为儿子办理了张银行卡,并将卡号提供给粮食局,以便领取儿子的工资。然而,2010年9月,宋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一个在监狱里的人在国企“放假”期间还能领工资,真是不可思议。2011年,粮食局的范负责人发现宋某没有来上班,就开始克扣他的工资。2011年至2013年12月,粮食局共扣除8.4万元,均被财务会计扣留。然而,2014年,时任正宁县粮食局局长的任某两次挪用公款7万余元。案发后,他向唐某账户存入7万元,并挪用1万元,后又退回。2014年初,唐某告诉任某,儿子宋某外出就医,并代其请假。任某安排财务会计继续支付宋的工资。尽管任某得知宋某已被判刑,但仍隐瞒事实,并继续支付宋某的工资。2015年9月,宋刑满释放。唐告诉他,已经给他安排了工作,并代他领取了6万元的工资。出狱后,宋某正常上班。然而,2018年,宋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同年11月,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粮食局停止支付宋某的工资。次年,宋被粮食局免职。回顾整个过程,从2010年唐某给宋某安排工作到被解雇,他工作了2年多,领取工资41万多元,其中3万多元被粮食局使用娱乐的事,剩下的全都被宋挥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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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指控唐某捏造虚假信息,骗取国家财政工资41万元,数额巨大。但唐某主动认罪,并交出了15万元。为此,检察官建议判处唐某有期徒刑3至5年。虽然唐某诈骗金额超过40万元,但仅建议判处唐某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普通人犯下如此数额的欺诈,他可能会被判处至少十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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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不禁对整个社会的生态感到担忧。一位退休的银行员工居然给儿子安排了工作,甚至请假领取工资。难道这案子是唐一个人犯的?为什么其他参与为宋开后门的人没有被处理?这个问题让人感到可笑又愤怒。还有多少首“歌曲”等待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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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中,最让人震惊的就是粮食局局长范某某了。他明明知道唐某某的行为,却选择不举报,涉嫌挪用部分公款。这种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不仅损害公共利益,也损害公共行政机构的形象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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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暴露了家庭关系、职业道德、公共行政机构管理监督等方面的问题。首先,要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有效的家庭教育对于培养健康的家庭观念和正确的价值观至关重要,关系到个人和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其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培养。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最后,加强公共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让各级监管机构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防范,是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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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案揭示了家庭关系、职业道德、公共行政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等问题。家庭正确教育下一代,让他们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非常重要。对于社会而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防范和惩治职业道德问题是关系公共利益的大事。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构建和谐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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