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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法:一句“不干就不干”,算主动离职还是辞退?

发布日期 : 2023-10-15 08:23:35
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用工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工单位辞退员工,依照辞退情况的不同,需要按照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法律的规定。因此在劳动争议中,自己离职还是被辞退就是很关键的一点。
在山东青岛,一名超市员工声称因为工作原因与店长发生争执,店长说这个脾气别干了,自己回了一句“不干就不干”,遂没再去上班。那么,这一句“不干就不干”,该判定是“离职还是辞退”呢?一起来看一看具体的情况,了解一下其中的法律逻辑吧。
案例说法:一句“不干就不干”,算主动离职还是辞退?
李先生于2020年11月24日到青岛新隆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隆嘉)从事猪肉刀手工作,双方订立了期限自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止的劳动合同。
但是李先生工作到2022年3月21日,就没再去上班。
对于没再去上班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
李先生的理由是,自己前一天晚上因为塑料袋的问题与顾客争吵了几句,第二天(3月21日)店长在早会时就前一日与顾客的争执问题与自己产生分歧,店长说这个脾气别干了,自己也恼了,说不干就不干,于是没有再去上班。
李先生认为,这就是辞退。
青岛新隆嘉方面则认为,不存在争执事实,李先生是自己离职。
谁主张谁举证,李先生主张青岛新隆嘉辞退了自己,因此负有举证责任。他提交了两份证据,都是手机聊天记录,一份是单位副食品主管的,另一份是同事的,两人在聊天记录中均认可李先生是被开除的。
青岛新隆嘉方面不认可这两份证据,而且说明这两人是一般职工,与李先生也不是上下级关系。
法庭审理后认为,上述两人的聊天记录,不能证实为职务行为,而且该证据性质为证人证言,证人未出庭作证,因此不予采信。
李先生不能证实自己是被辞退的,确实又在3月21日之后没来上班,那就是旷工啊。因此法庭判定,青岛新隆嘉以旷工为由,与李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李先生不仅失去了工作,也未能获得赔偿,归根结底是因为意气用事。和领导吵架了就不去上班,显然是不合适的,即便真的不想干了,也要履行法定程序,向单位提出书面通知,做好工作交接。实际上法律规定,劳动者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擅自脱岗离职,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一句话,啥叫好聚好散?就是依法合规,干与不干都要完成规定动作,这样才能保障自身利益。
文/肖华林
编辑:李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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