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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迎来养老金上调,我多涨336元,我邻居却一点调整没有,看看

发布日期 : 2024-01-16 02:17:33

大家期待已久的江苏企退人员养老金迎来了调整,真可以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啊。

昨日凌晨醒来,习惯性的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发现这个月的养老金到了,重点是:数目不对,涨了?是真的涨了啊,涨了336元呢。本来还迷迷糊糊的,看到养老金一激灵,瞬间清醒了。

一大早,收到了各种消息。

家庭群里也是一阵热闹,小姑涨了171元,弟媳才多了81元,好吧,涨多涨少、有就开心;老同事微信接连发了几段语音,她2023年10月才退休,貌似没有涨。

到了中午,更多的消息来了:老公小姨74岁,这次调整一分没有,小姨夫78,多了一百多,比起开心、失望反倒更多一点,毕竟他们工龄足够长。

我家一个老邻居,也73岁了,退休前是国企纺织厂的女工,这次调整同样一分没有。

可以说江苏省的这次养老金的调整,真是大家期待已久的了。

这不前两天就从江苏传来了好消息,对于广大退休人员和2024年及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从2024年1月1日起,江苏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明确了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

调整的对象是:

(一)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保,1996年1月1日后在我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参保人员;

(二)1996年1月1日以后参保、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具有视同缴费年限,并在我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参保人员;

(三)原行业统筹单位移交我省管理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具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参保人员。

所以说为什么有的人就有调整,调整金额也不低,而有的人一分钱调整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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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方法:

1.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保的人员,其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本人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之和×1.2%;

2. 1996年1月1日以后参保、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其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之和×1.2%。

对按新办法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高于按原办法计算的部分,用3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

第一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发放40%。

第二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发放70%。

第三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及以后发放100%。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企业退休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与视同缴费年限相对应的就是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在基本养老金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可以说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占比很大了。

恭喜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朋友们了。

视同缴费年限一旦不被认可或者因为某种原因丢掉了,对于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视同缴费年限越长,对于基本养老金的影响也就越大。

所以朋友们,一定要将自己的原始档案保存好,以免丢失,导致视同缴费年限不被认可,给自己的养老金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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