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小龙虾每日分享第1010期,欢迎关注!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某些地区和单位仍然存在。
根据网络中各种案例分析,有些单位因为未缴纳社保引发了劳动争议,有的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因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而无法领取失业金,单位最终需要对此进行赔偿。
尽管《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单位录用职工后需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但实际操作中,仍有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
这可能是因为部分单位对社保法律法规的了解不足,或是有意违反规定以减少成本。
相信更多是后者!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员工目光短浅,宁愿要暂时多的几百元,也不要往后长期的几千元!
关键是这类鼠目寸光之人,还动不动用寿命、三六九等之类言辞做借口!
此外,在试用期,有些单位也存在不缴纳社保的现象。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给职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职工个人意愿。
综上所述,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设有明确的罚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
对于这种情况,员工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员工处于逆势,往往提出仲裁或者诉讼,就意味着工作的丢失!
最近,网络上出现一些人,一些小丑,居然说仲裁有记录,会影响后面公司的入职,因为新公司会背调,有仲裁的都不要!
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己不去争取,等别人替自己争取吗?别人是你什么人,要帮你?
自己软骨头,难道还不许别人按照法律规定行使个人的权利?
大公司?大公司不要仲裁的原因是什么,怕自己违法被懂法员工仲裁?这样的所谓大公司去了做什么?
何其可笑!
值得一说的是,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还是不够的!
虽然一个城市监管部门就那么几十上百个人;虽然一个城市打工者成千上万;虽然无法监管到每个单位,每个人;但是只要加强监管、严格监管,发现一列倒查全公司,必然警钟长鸣,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