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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保人寿上半年投资收益率垫底,连年亏损破亿

发布日期 : 2024-09-23 00:26:39
海保人寿上半年投资收益率垫底,连年亏损破亿

来源:经理人传媒旗下《中国保险家》杂志融媒体中心

作为海南一隅的新生代保险公司,却无法上演一场“后浪推前浪”的变革戏码。

在人身险公司陆续公布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后,保险公司呈现了“一半欢喜一半忧愁”的局面。值得一提的是,这家年轻险企——海保人寿的关键指标被落入了“惨淡”的行列里。

关键指标“不合格”

在上半年里,海保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8.54亿元,净亏损2.18亿元。单论同比亏损幅度,出现翻倍式增长现象。拉长时间维度,2018年-2023年,海保人寿在过去几年的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3.64亿元、12.65亿元、16.11亿元、12.07亿元、10.44亿元和11.30亿元。在经历了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的下滑之后,2023年公司收入略有回升。然而,其净利润分别为-0.57亿元、-0.97亿元、-1.18亿元、0.09亿元、-1.80亿元和-3.18亿元。数据显示,海保人寿在2021年短暂盈利后,再次陷入了亏损困境,并且亏损额度逐年增加,尤其是在2023年,亏损同比增长了77.10%。可见,平均年亏损近1.27亿元。

海保人寿上半年投资收益率垫底,连年亏损破亿

谈及2023年的亏损情况,海保人寿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时指出,亏损主要是由于两个原因:首先,国债利率下降导致公司需增加保险准备金的计提,从而影响了利润;其次,权益市场的波动使得公司的投资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同时,海保人寿向记者强调,随着业务规模和价值的增长,公司有信心逐步抵消折现率下降对利润的影响,最终实现扭亏为盈,并进入稳定的盈利轨道。

然而,信心固然是信心,现实是残酷的。从2024年上半年来看,海保人寿仍陷入亏损泥潭,想要摆脱,恐怕很难。

此外,投资收益率也不尽如人意。在排除了上市险企的子公司以及数据披露不完整的公司后,从61家非上市人身险公司的上半年投资收益率数据来看,海保人寿的表现排名垫底。

海保人寿上半年投资收益率垫底,连年亏损破亿

而在2023年年度,投资端早已受挫,海保人寿2023年四个季度的投资收益率分别为0.34%、0.84%、0.37%及-1.16%,综合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82%、0.67%、0.08%及-1.20%,全年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率分别为0.57%、1.64%。直至今年上半年,压力犹在——今年上半年,该公司的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率分别为-0.43%、1.82%。

“去光大永明化”?

据悉,海保人寿的多位高层管理人员曾任职于光大永明人寿,其中包括李高峰、潘细亚、黄晅、周浩等在内。4月18日,海保人寿发表声明表示,李高峰因个人原因已辞去总经理一职。公司董事会决定,自2024年4月15日起,由现任副总经理马玉春担任临时负责人,暂时履行总经理职责,为期不超过三个月,直至新的总经理人选得到董事会批准并通过监管机构核准正式就任为止。

公开资料显示,李高峰早年曾在光大证券和大鹏证券等金融机构任职,随后转战保险行业,先后担任光大永明人寿的董办主任、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及财务与投资负责人等职务。在海保人寿任职期间,他也身兼数职,包括财务负责人、无担保债券投资行政责任人以及不动产投资业务的风险行政责任人等。

而这是海保人寿成立六年后首次更换总经理。此外,来自光大永明的潘细亚也经历了人事调整。回溯至2022年,海保人寿迎来了首次“掌门人”的更迭。公司公告显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潘细亚因工作调整,于2022年1月29日正式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去董事长职务但仍保留董事职位的辞职信。

就在潘细亚提交辞呈的当天,海保人寿第二届董事会召开了第八次会议,迅速审议并通过了由赵树华接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在过渡期间,即赵树华正式获得监管批准之前,潘细亚将继续暂代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这样的一次董事长人选堪称“无缝衔接”。值得注意的是,两次人事变动中的接棒者赵树华、马玉春均无光大永明的任职背景。是否,这是公司“去光大永明化”的战略性布局?

两次罚款149万元

合规问题是保险公司的通病。不一样的是,海保人寿曾十天收到两张罚单,罚款金额高达149万元。

事情均发生在去年9月。去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披露了对海保人寿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显示,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海保人寿被罚款78万元。时任海保人寿总经理兼合规负责人李高峰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89万元。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9月12日。

紧接着,仅过去三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发布了对海保人寿的处罚通知。公告指出,海保人寿因财务数据失实、向保险中介机构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以及未按规定使用已备案的保险费率三项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及71万元的罚款。

与此同时,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罚。具体而言,时任总经理李高峰、副总经理及业务中心总经理黄晅、互联网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史维怡以及银行事业部总经理刘峻分别被警告,并处以7万元、2.5万元、8万元和0.5万元的罚款。

针对合规问题,海保人寿需要在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首要任务是强化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确保业务运作的合规性,以减少违规操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其次,优化投资策略,提升投资回报率,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公司还需积极开拓业务渠道,减轻对代理渠道的依赖,以此来降低销售成本和潜在风险。

目前,海保人寿回应称,“对于监管罚单,公司认真分析了问题原因,积极实行了整改措施,且均已整改完成。”

然而海保人寿的挑战依旧严峻。下一步,公司必须正视自身的情况,把扭转盈亏和提振投资收益作为当下的第一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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