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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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恒略律所田娇艳律师承办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助当事人达成满意结果。仲裁过程中,经仲裁庭主持调解和田律师的努力下,北京西城区劳动人事仲裁委作出《调解书》,支持了委托人刘某的仲裁请求,由被申请人公司向我方支付10.7万余元经济补偿金。
案件概况
调解结果
经本委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申请人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申请人刘某经济补偿金107949.34元,于2023年9月1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刘某人民币5万元,于2023年10月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刘某人民币57949.34元。
恒略说法
1.社会保险为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和谐用工环境的建立。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既是其法定义务,也能够帮助其分担经营风险。对于劳动者来说,在用人单位未缴、少缴社会保险的情形下,应积极地根据不同情形,通过正确途径主张权益
2.一般情况下,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首先应当依法确认规章制度的有效性,看其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已向劳动者公示告知。
同时需要结合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特点、违反规章制度的次数、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程度、是否违反法律等因素综合评判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严重性程度。
在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如果劳动者的行为确已符合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即时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反之,则为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承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如果您也有相关劳动争议问题,欢迎随时拨打下方电话跟律师聊聊,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