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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30年,距退休不足5年,职称晋级可以不受指标限制!

发布日期 : 2023-10-28 01:16:42

近日有网友在人社厅网站留言,反映自己先取得副高职称,因为单位没有指标,一直未聘,后面指标空出,却被后取得副高职称的同事抢先进了,单位解释是“根据《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统筹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8〕28号),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这个规定,这位网友很郁闷,于是便在领导信箱中留言了。

工作满30年,距退休不足5年,职称晋级可以不受指标限制!

其实类似的问题在基层单位还有很多,而且虽然已经出台了一些倾斜基层的职称评聘政策,但是对于解决基层职称晋升难问题还是杯水车薪。关于基层的职称政策的问题,其实早在2019年就有人大代表提出了建议,省里也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7号建议进行了答复: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始建于1986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原有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存在的等级设置不合理、晋升岗位职数有限、评价标准不够完善等问题制约了教师队伍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工作满30年,距退休不足5年,职称晋级可以不受指标限制!

2016年,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制订了《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和《安徽省教研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从职称制度体系、评价标准条件、岗位设置等方面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了改革,建立了统一的职称制度体系,制定了科学的职称评价标准,丰富了人才评价形式,规范了人才评聘工作程序,实现了职称评审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工作满30年,距退休不足5年,职称晋级可以不受指标限制!

对乡村教师参加职称评审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在能力条件、业绩条件和教研科研条件方面均降低要求:如正高级教师的评审条件中要求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和江淮名师(乡村教师仅要求市级)、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仅要求三等奖)、参加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编写2次(乡村教师仅要求1次),将乡村教师列入省级各类人才工程选拔范围。

工作满30年,距退休不足5年,职称晋级可以不受指标限制!

出台了《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统筹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8〕28号),探索建立乡镇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聘制度;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另外还规定了因岗位无空缺、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的两种情形,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乡村教师干事创业的活力。”

工作满30年,距退休不足5年,职称晋级可以不受指标限制!

这名网友提出当地人社局对皖人社发〔2018〕28号文执行理解有误,其实也有道理,文件中规定是“专业技术人员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既然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那就完全可以不占用单位原有的高级指标,也就是可以让这位网友正常晋升副高,然后再让这位工作满30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同事享受皖人社发〔2018〕28号文件精神晋级。

人社厅最后也给了电话回复,不知道最终能不能解决这位网友的问题,关于基层职称晋级的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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