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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将迎来大变化,10月正式施行,在职、退休都受益!提前了解下

发布日期 : 2023-09-16 00:46:57

社会保险对每个人的生活都有重大影响,近期社保发生了重大变化。备受瞩目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

社保将迎来大变化,10月正式施行,在职、退休都受益!提前了解下

10月这部《条例》涉及亿万人民群众的福祉,那么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让我们跟随鱼小保一起来探究。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社保关系转移的规定。为了便于理解,以下是一个表格。

更多关于社保转移的信息,请查看之前的文章:“从2023年开始,社保断缴、补缴、转移、合并这些操作”。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社会保障待遇的核定与发放。这部分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保险使用者应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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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如果个人因工作原因死亡或因工作需要失去工作,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核实死亡人数,并按规定核发相应待遇。

在个人申请生育补贴时,需提交医疗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患者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医疗记录进行审查。

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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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条例还明确指出,对于被怀疑失去领取社会保险资格却继续领取待遇的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支付。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下之前提到的,对于那些怀疑失去领取社保待遇的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行核查。在《条例》中,特别是在第四章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以欺诈、伪造证件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费用的行为,应依法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责令其停止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社保业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与社会保障部门合作的机构,社会保障部门将终止服务合同。涉事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吊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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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给予相应处罚;逾期不改正者,将被罚款10,000元至50,000元。

实际上,在骗取社保基金方面,各地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从2022年开始,国家已多次强调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问题。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生效。该文件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开始实施,规定举报奖励以被调查人员因违法违纪行为给社会保障基金造成的经济损失为基础,最高限额为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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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保险领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以伪造证件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社会保险。

2. 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

3. 组织或帮助他人伪造、变造档案、材料,骗取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4. 因工伤事故失去领取社会保障待遇的人,本人或有关受益人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隐瞒相关事实,违规领取社会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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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挪用、侵吞社会保障资金的行为。

其中,“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行为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被明确规定为社保违法违规行为,值得重点关注。

换言之,企业不能再为员工缴纳社保,也不能通过第三方机构领取生育补贴等社保待遇。

最终,《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社保经办工作的精细化与服务化,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对于实现高质量的社保经办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长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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