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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法顾段燚炎:员工与直属领导发生矛盾,可以调岗吗?

发布日期 : 2023-10-24 02:12:26

员工在职场中最重要的人际关系,莫过于与直属领导之间的关系,每个管理者和员工的认知、性格和表达方式都不尽相同,产生矛盾是无法避免的。

10月8日下午3点左右,湖北黄石市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命案,某袁姓员工因与部门经理张某长期积累的矛盾和不满从公司离职,但离职后又找不到工作导致生活陷入困顿,内心充满着对张某的愤怒和怨恨,酒后将其当街锤杀,酿成一场可怕的悲剧。

所以企业应该重视员工关系,通过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冲突原因,调解矛盾并给予公平的处理,绝不能放任其矛盾自然发展。

01、可以通过调岗解决员工与管理者的矛盾吗?

潘某2004年12月入职北京市某商贸公司,从事售后部信息员工作,工资为2200元加绩效工资。

2019年4月11日,潘某与售后部经理滕某存因工作安排产生矛盾,随后潘某配偶来到公司,并与滕某存发生冲突,滕某报警处理。

中企法顾段燚炎:员工与直属领导发生矛盾,可以调岗吗?

为避免再次发生矛盾,公司领导讨论后将潘某调入行政部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并于当天对潘某宣读了调令,调岗后月工资为3500元。

调岗前几个月潘某工资6299.84元至9738.16元不等,调岗后降低了工资待遇,因此潘某拒绝调岗,没有到行政岗工作,2019年5月期间,潘某一直未到岗工作,而是待在公司二楼休息室。

2019年5月,公司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潘某支付了2019年5月的工资及2019年4月的售后部绩效工资。

2019年7月,潘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被仲裁委驳回请求后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02、公司以避免冲突调岗,具备一定合理性

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在潘某与其部门领导发生冲突后,为避免再次发生矛盾,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将潘某调入行政部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该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属于用人单位行使自主用工管理权的范畴。

中企法顾段燚炎:员工与直属领导发生矛盾,可以调岗吗?

根据潘某提交的谈话录音显示,潘某并未明确拒绝调岗安排,且已经进行原岗位的工作交接。

公司在调整潘某工作岗位时对工资进行了调整,虽然调岗前后的工资数额存在差异,但系因前后岗位性质不同导致薪酬构成不同,公司就此说明了理由,且双方沟通过程中公司领导亦表示薪酬有上涨空间,综合本案情况,并不足以认定公司系恶意降薪。

潘某在未明确拒绝调岗且已经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况下,如其对调整工资有意见,亦应该通过合理途径解决,而非迳行不到岗工作。

在潘某确未到岗工作,未提供实际劳动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潘某支付工资的行为并无不当,因此潘某要求公司依据原岗位薪资标准向其补足工资差额的请求,法院难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潘某的诉讼请求

中企法顾段燚炎:员工与直属领导发生矛盾,可以调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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