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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可以随意调岗吗?

发布日期 : 2023-07-25 06:17:2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规定说明了在员工不胜任岗位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不过,这种调岗的权利是有条件的

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可以随意调岗吗?

面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岗,调岗时必须要体现合理性。

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充分协商,并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技能、调岗前工作内容等进行调岗,如果“盲目”乱调岗,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新岗位为由予以辞退。

同时,还需着重指出的是,不论是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还是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提前明确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制定有考核指标或工作目标,合理操作。

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可以随意调岗吗?

否则,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工作内容、任务目标、考核指标合理性,或者是无法提供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制度依据、无法证明该员工完成的任务未达到同岗位大多数员工普遍都可达到的标准,那么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就很可能被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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