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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队友?李铁案细节,独吞600万赃款,一场人性的险恶拉开序幕

发布日期 : 2024-01-08 00:39:46

1月9日晚,央视反腐纪录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第4集中披露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中国足球界假球事件。该事件发生在2015年11月1日的中甲联赛收官战中,彼时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主教练李铁授意助教郑斌,以600万元的“打点费”试图操纵与深圳宇恒的比赛结果。

当时,河北华夏幸福在积分榜上仅领先第三名大连阿尔滨2分,只要在最后一轮比赛中获得一分即可确保冲超成功;而深圳宇恒则已提前保级成功,球队斗志相对薄弱。比赛进程中,华夏幸福凭借一粒点球率先打破僵局,并在下半场锁定胜局,最终以2:0战胜对手,成功晋级中超。赛后,队员们激动地向主教练李铁表达敬意和感谢,现场洋溢着欢庆的气氛。

猪队友?李铁案细节,独吞600万赃款,一场人性的险恶拉开序幕

然而,8年后这场胜利背后的真相浮出水面,原来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假球。据披露,时任深圳球员黎斐收到这笔巨额款项后,分析认为队友们缺乏斗志,并未将此消息告知其他球员,而是选择私自吞下这600万元巨款。这一行为在网络上引发了球迷们的激烈讨论,有人甚至戏谑称,若不是黎斐独吞了款项,其他球员恐怕也会因此事牵扯其中。

针对黎斐的行为,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张公典律师在接受上游新闻采访时表示,黎斐此举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该法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者,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严重,则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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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新的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金额达到3万元即满足立案起诉条件。对于黎斐受贿的600万元巨款,无疑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张公典律师进一步分析指出,依据相关规定,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超过100万元即属于数额巨大范畴,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虽未明确规定,但黎斐的情况显然十分严重。

面对网友提出的黎斐私吞赃款反而“救”了队友的调侃,张公典律师严肃表示,在法律层面上确实如此。如果黎斐将这600万元分配给其他队员,不论每人分得多少,只要他们明知是通过踢假球获取并接受贿赂,都将构成共同犯罪,且不会因个人所得金额较少而减轻刑事责任,每个人都将以600万元的整体金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案不仅揭示了体育腐败的阴暗面,更提醒我们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的重要性,维护公平公正的体育竞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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