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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退休年龄仍在用人单位上班发生工伤事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发布日期 : 2023-12-27 02:27:51

退休年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0周岁(其中女干部为55周岁)。在现实生活中,无论男女即便过了退休年龄,依然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建筑领域、环境卫生、绿化领域。

在过了退休年龄后,这些依然在工作岗位的职工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或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下的交通事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此种情况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该过了退休年龄的职工未享受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待遇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06)渝高法行示字第14号《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的规定,此种情况下应当认定工伤。

二、过了退休年龄仍在用人单位上班,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也没有购买补充工伤保险的,此种情况下申请工伤认定不支持。

过了退休年龄仍在用人单位上班发生工伤事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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