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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员工下班回复微信算加班费,引发劳动争议

发布日期 : 2023-10-18 03:38:22

员工下班后通过社交媒体处理工作是否算加班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最近,武汉洪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员工下班后通过社交媒体处理工作是否算加班的问题。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5000元,并在二审中维持了原判。

法院判决:员工下班回复微信算加班费,引发劳动争议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张某与一家团购公司的合同纠纷。尽管合同约定每天工作8小时,但张某经常在下班时间使用微信处理工作事务,包括回复工作问题和召开线上工作会议,有时甚至工作到半夜。张某离职后向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

在庭审中,张某表示自己在下班时间仍在微信处理工作事务,工作时间超出了合同约定。然而,公司认为这些工作属于正常工作交流,且张某并非亲力亲为处理相关事务。

法院判决:员工下班回复微信算加班费,引发劳动争议

洪山区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张某属于标准工时制。然而,他在下班时间使用微信处理工作事务已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需要进行实质性处理。因此,法院认定这些工作应算作加班。由于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加班时长难以量化,法院最终决定酌情判决公司支付5000元的加班费。

这起案件引发了对于员工下班后通过社交媒体处理工作是否算加班的争议。一些专家认为,劳动法应考虑引入"离线权"的概念。所谓"离线权"是指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有权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相关工作事宜,并不应因此遭受不利对待。这样可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促进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法院判决:员工下班回复微信算加班费,引发劳动争议

在现代职场中,工作与生活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许多人在名义上下班后仍在"上班",通过社交媒体处理工作事务已成为常态。因此,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工作时间的平衡非常重要。公司应该合理界定和支付加班费,并考虑引入"离线权",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和工作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员工的健康和生产力,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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