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洪丽律师接到法律咨询,离职员工拿着企业法定代表人出的工资欠条,约定一定时间内支付欠付的工资,但是企业没有约定支付。
这种情况下,离职员工起诉要工资的时候,可以一并要欠付的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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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丽律师免费告诉大家,欠付工资一般是不能要求支付利息的,但也有例外情况。
劳动者的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所得,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欠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程度行政责任,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已经通过法律规定给予了劳动者工资的特殊保护,因此不再使用支付利息的方式予以保护。
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具了工资《欠条》的情形下,劳动报酬争议的法律关系就转变成了普通的民事债权,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需经过劳动仲裁。
如果工资《欠条》上写明了支付的期限以及相关的利息,洪丽律师认为是可以按照约定的利息执行的。
如果工资《欠条》只是写了金额和还款期限,没有写逾期利息,如果逾期没有付工资的,这种情况下,洪丽律师认为可以要逾期利息。
欠付工资是否要支付利息,您明白了吗?欢迎留言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