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魏欢磊律师代理的北京朝阳劳动仲裁案,经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被申请人限期支付申请人(委托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员工福利等共计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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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王恺不是我司员工,其实为劳务派遣,不同意支付加班费,不同意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同意支付员工福利,不同意支付……”
听着浦和公司代表在仲裁庭上一连串的“不同意”,王恺不禁回想起自己此前被公司扫地出门后,多次上门要求补偿,却屡屡碰壁的窘迫。彼时浦和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像面前出庭的代表一样,不承认加班,不承认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甚至不承认他是浦和公司员工。
王恺承认,之前他确实是其他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派驻到浦和公司工作,并被安排到北京某中学任厨师岗位,但在2020年5月之后,他就与浦和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书》,并一直工作到了2022年7月。
在王恺工作期间,受疫情影响,学校停课停餐,浦和公司以不清楚他出勤天数为由,仅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水,并在冬奥会举办期间要求他加班,事后却不发放承诺的福利补贴。王恺联系公司要求支付补贴,浦和公司反称他工作的学校享有寒暑假,已经充分享受了员工福利,公司承诺的福利补贴仅针对在其他地方工作的员工。
到了2022年7月,公司更是因经营不善,拖欠工资迟迟不发。王恺几乎无法生活,多次要求公司发薪未果,浦和公司最后甚至表示王恺并非公司员工,工资拖欠的问题他应该联系原单位解决。
王恺无奈之下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魏欢磊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指导王恺收集了劳动合同、出勤表、工资单等证据,并代理他向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
王恺将思绪收回至眼前的仲裁庭审,他不知该如何反驳浦和公司的那一句句“不同意”,但坐在身边镇定自若的冠领律师却带给他极大的信心。随后他听到了冠领律师的发言: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书》显示,浦和公司与王恺订立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工资表中也列明了王恺的月工资构成及出勤情况,可以证明王恺系浦和公司员工。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况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掌握的事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浦和公司针对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未提交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最后,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员工福利的支付标准和支付依据,浦和公司没有理由拒绝发放补贴,其因出勤情况克扣王恺工资也没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
仲裁庭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裁决浦和公司限期支付王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员工福利等共计3.9万元。
拿到裁决书后,王恺如释重负,在他看来,这份裁决不仅帮助他要回了应得的劳动权益,更是为他出了一口气。他不停地感谢冠领律师,并表示委托冠领律师维权是他做过最正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