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县管校聘、教师退出机制会开除在编教师吗?

发布日期 : 2024-04-24 01:45:46

教师退出机制最近特别火,很多自媒体再煽风点火,搞的好像全中国的教师都要失业了。2020年全国开始推行“县管校聘”制度,其实这个制度的初衷是让教师流动起来,

县管校聘、教师退出机制会开除在编教师吗?

合理调配地区教师资源,毕竟城镇分化的加剧,原先乡镇的适龄儿童越来越少,但是确占据着很多的教师编制名额,为了统筹规划多出来的教师,让部分教师流动到城区。

而后,教师退出机制这个名词因为部分地区教育局发出的相关文件被炒到新的高度。一时间搞的人心惶惶,末位淘汰这个词在老师中传递开来。这个时候无良自媒体又来了,“以后不好好干的老师要被开除了”、还有一些自认为聪明的“以后要跟校长搞好关系了,不然就被开除了”,这样的言论一时间不绝于耳。

县管校聘、教师退出机制会开除在编教师吗?

那我们也抛开事实不谈(这句话最扯淡),个人也认为不认真工作的老师应该离开教师队伍,但是哪怕离开也有离开的程序,绝不是校长一句话就离开。


做过在编教师的都知道,当我们通过一连串的考试,最终上岸后,会和当地的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注意这里不是劳动合同,在编教师很多情况下是受《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的调整,当然劳动法是法律,位阶上是高于条例,但是很多情况下都是条例先处理,也就是老师和单位发生矛盾先内部处理,实在没办法了还有劳动仲裁前置的程序。


那么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什么情况下才能开除教师呢?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五条,我相信大家很容易理解,没有什么争议,就是简单字面理解。但是第十六条在实际操作中却有很多的bug。比如说年度考核不合格,如果一名老师被考核不合格,他是还有申诉的渠道的,比如考核制度是否合理、考核流程是否公开透明,其中只要老师取证有问题就有机会推翻考核结果。

县管校聘、教师退出机制会开除在编教师吗?

还有就是哪怕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也是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不是必须解除。

现在再回过头来讲县管校聘和教师退出机制,其实这两个应该算是一套服务流程,实际中的情况是教育局会根据综合情况给每个学校定编制数额,比如A学校定编100个,但是实际有在编教师120个,那么就必须有20个教师流动出去,是流动出去,不是开除!具体操作中可能就会遇到某个老师不愿意流动的情况,这个会再根据当地的政策情况处理,比如有些地区很强硬,不愿意流动不服从组织安排,那就开除你。据我了解确实是有这种恶劣情况的,但是又不代表合法!更多的情况是如果不愿意流动那就转为教辅岗位,那么就会损失掉一部分钱,这个时候老师自己就不愿意了,肯定会服从流动安排。

还有人问我就不流动也不同意转岗扣钱能怎样,我确实也见过,结果嘛你自己猜。最后我想说在我的周围还没有一个老师因为县管校聘被开除的老师,但是流动的老师确实越来越多,乡镇老师越来越少,都去了老师,以前想进城还要那啥,现在跟着政策的潮流,也就顺理成章的流进城区了,对于很多老师还是好事。

对于准备考编的同学们来说,别被无良自媒体带节奏,认真复习,目前的教师工作在绝大部分地区还是一份不错的工作,至少稳定,收入在当地至少也是中等水平。但是踏上教师岗位一定要认真工作,因为我们还要对讲台下的孩子负责,成年人跟生活的博弈不能带上天真无邪的儿童。

加油!今年你一定上岸!

相关文章

最惹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