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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幸被裁员,千万别忘了要回这些钱!

发布日期 : 2023-12-10 01:17:03

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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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幸被裁员,千万别忘了要回这些钱!

近期碰到很多劳动者因为单位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同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咨询律师才发现,还有很多应该主张的权利和要求的经济补偿、赔偿都未注意到,签完协议后才知道很多应享的补偿、赔偿和权利都白白放弃了。

那么非劳动者过错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哪些经济补偿、赔偿并主张哪些权利呢?

周军律师总结代理过的相关案例经验,汇总为以下几类:

一、单位拖欠的薪酬、绩效类

1. 未支付的当月工资;

2. 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

3. 未休的年假补偿工资;

4. 提成、绩效和应折算的年终奖;

5. 尚未报销的合理支出等。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类

1.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者服务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通常所说的N);

2.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再补偿一个月工资(通常所说的N+1);

3.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通常所说的2N);

4. 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还要支付未签合同期间两倍的工资等。

三、欠交的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险)、一金(公积金)类

1. 单位未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或欠缴、少缴的,应予以补缴;

2. 因未缴、欠缴或少缴给员工带来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3. 员工因公负伤的,即使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也应按工伤待遇给予员工相应赔偿等。

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欠缴或少缴社保或公积金的,因为属于行政管理职能,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能向社保管理和公积金管理机构投诉,由其监督单位执行,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上一篇文章《强迫员工签放弃社保协议,如何维权?》)

四、可以主张的相关权利类

1. 要求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2.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竞业禁止条款或另签了竞业禁止协议的,还可主张竞业禁止补偿等。

劳动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主张以上经济补偿、赔偿和相关权利。如果要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也应该在以上基础上进行谈判,自愿达成一致后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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