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的工作环境中有没有摄像头?你是否担心它会侵犯你的隐私?
一个女性员工由于担忧被拍摄,竟然在自己的工作台上打了18天的伞,最后却被公司解雇!这件事情到底公不公平?
让我们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张女士于2013年10月开始在一家贷款公司任职,她的职位是信贷管理部审批副经理。2019年6月24日,公司在办公区域安装了多台高清摄像头。张女士认为,其中一个摄像头正对着她的工作桌,可能会侵犯她的隐私。所以,她用两把伞将摄像头遮挡起来。但公司认为,因为信贷岗位和其他普通工作岗位不同,且张女士是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安装监控是符合金融机构监管要求的。尽管人事经理两次与张女士就此行为进行沟通过,并向她发出了两份《警告信》,但张女士仍然坚持将摄像头用伞遮挡了十几个工作日。
2019年7月17日,公司以张女士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了她的劳动合同。公司认为张女士这样做是要逃避公司的日常管理,并从2019年6月24日到7月17日恶意用伞将工作位遮挡,以至于公司无法知道她是否在进行正常的工作,还是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同时,她的行为对其他员工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违反了劳动者应遵守的基本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然而,张女士并不接受公司的决定,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335124元。但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她的仲裁请求。
张女士对此并不满,于是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劳动者如果坚持己见、拒绝改变,那么他们就属于严重违纪。
张女士的诉求被一审法院驳回后,她选择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在办公室安装监控摄像头是没有问题的,张女士所说的其所在位置可以被拍到身体隐私部位,完全是以一种极端的角度来看待监控摄像头的功能。对于她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法院未予支持。
张女士不服,向高法院申请再审。
高院在再审时认为,本案主要涉及以下两个问题:
1、关于公司在办公室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否侵犯了个人隐私的问题。
从公司解雇张女士的《通知》中可以看出,公司安装监控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作场所的人员、财产和物品的安全。而且安装的地方是多人共享的公共场所,摄像头通常被安装在墙角上方,这属于公司正当行使管理权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适当的地方。尽管张女士声称摄像头位置可以拍到她的隐私,但根据她提供的证据照片等进行分析,不能支持她的这一主张,一审、二审法院对此的判断是正确的。
2、关于张女士是否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的问题。
劳动者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张女士为了躲避监控在工作位上坚持撑伞达十多个工作日。期间,公司人事经理两次与她沟通,并两次发出《警告信》。但张女士仍然坚持己见、拒绝改变。作为一名中层管理干部,她的行为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还对其他员工造成了负面影响。二审fy认定张女士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并没有错误,公司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合理的。张女士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缺乏依据,一审、二审法院对此不予支持是没有错误的,高院接受这种看法。
因此,高院做出如下裁决:驳回张女士的再审申请。
所以,问题来了,工作场所究竟能不能装摄像头?怎么样才能合理地安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