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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严谨,老板两行泪

发布日期 : 2023-07-25 01:14:33

如今,随着劳资双方法律意识的提高,企业在拟、签劳动合同需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拟定,在内容表述上一定要严谨,如果不小心,很容易就掉到坑里,给公司埋下一颗“雷”。话不多说,劳博士带大家看个案例。

合同不严谨,老板两行泪

2006年吴某入职北京某公司,双方于2012年1月1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吴某每月基本工资为税后18333元,同时紧跟着又写了一句话:“下一年工资按上一年国家GDP涨幅调整工资涨幅”。而正是这句话成为了日后双方对簿公堂的导火线。

2016年,双方因调岗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吴某认为自己每年的工资总额并没有按照国家GDP的涨幅而同步增加,于是以工资未足额支付为由和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了劳动仲裁,索要在职期间的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

合同不严谨,老板两行泪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京朝劳人仲字[2016]第08348号裁决书,裁决:

1、服饰公司支付吴某2013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6日税后工资差额46931.51元。

2、服饰公司支付吴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64806.5元。

公司不认同仲裁结果,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月工资标准的基数及涨幅计算发放,公司应按照该约定向荣某足额支付工资。经法院计算,公司向吴某支付的2013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6日期间工资数额低于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涨幅计算的工资数额,故判决服饰公司支付陈某的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数额同仲裁裁决一致。

该公司对判决结果仍不认同,并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对于吴某的工资,双方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按照GDP的涨幅增加工资,双方对于工资的调整有明确具体的约定,但从服饰公司提供的陈某的工资明细来看,所发工资低于按照GDP增长的数额。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合同不严谨,老板两行泪

合同不规范,老板两行泪。防范企业合同风险,还得从源头着手,公司在拟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请法律从业者进行风险审查,避免因表述问题给自己造成损失。劳博士法律平台是一家汇聚深耕劳动法多年的资深律师,人资行业资深从业者,打造的数字化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劳动纠纷案件劳动用工风险评估报告法务外包服务等服务资深律师帮你把关让企业劳动风险根本没有发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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