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劳动、劳务关系区分因素,一看是否在领退休金,二看老板是谁

发布日期 : 2023-12-24 00:29:23
劳动、劳务关系区分因素,一看是否在领退休金,二看老板是谁

在《俊秋说法》的前面那条,我们经过简单的对比知道了,在法律保障和福利待遇上,劳动关系明显比劳务关系要好。

但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也不是你想选就能选的,有两个决定性因素,一是劳动者是否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是老板是谁。简单地说是这样的:劳动者如果领退休金了,不管领多领少,再给人家干活,只能按劳务关系处理,如果前后是同一个单位,那就叫返聘,我们法院就有不少退休法官在返聘,做诉前调解,有的返聘都十几年了。当然,法官返聘与《劳动法》范围的劳动者返聘是不一样的,但理是一样的理。再说第二个决定因素,老板是谁,简单地说,不是什么老板都可以成为用人单位,最起码也得是起了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就是在工商部门登了记的,没有字号、门口没挂牌子的,给他们干活,就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只能是劳务关系。大家也别害怕劳务关系,劳务人员并不是包身工,不受劳动法保护,但受《民法典》保护,老板承担的是雇主责任,雇主责任也是很重的。

在法律保障和福利待遇上,劳动关系为什么明显比劳务关系要好?我来简单介绍一下法律上的道理,大家听听看。劳动关系的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是大中小企业,我们可以往劳资关系上去想,前者受后者支配,对后者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隶属性,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相对弱势,所以国家干预程度大,民法的一般性规定调整不了,得制定专门的劳动法律,看过《劳动合同法》,让人感觉矛头好象都是对着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呢,不仅相对数量少,提供劳务的一方并不都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公司到处都有,劳务双方的关系简单得多,人身依附性也低很多,有的反而是提供劳务的一方更强势。说明白了吗?欢迎批评、指正!

相关文章

最惹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