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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五年未签劳动合同,又被降薪并挤兑离职,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 : 2023-10-11 06:48:27

您好!我是劳动法帮办。

我已仔细研读您的来信,经认真思考,结合本人工作经验,现回复如下意见建议:

01

这件事情很遗憾,因为劳动法律法规中虽然规定“1年之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2倍工资”,但是对于您来说,如果你现在开始追索这个2倍工资,劳动仲裁会驳回你的申请,因为这个诉求超过仲裁时效了!只有你在上班的第二年就去劳动仲裁提出这个诉求,才不超时效。

02

大原则就是不在万不得已情况下,一定一定不要自己主动离职!

为什么不要主动离职呢?针对你来说,原因如下:

  1. 你自己主动离职,单纯的用人单位与你之间,他绝对不会发善心主动给你经济补偿的!

  2. 你自己主动离职,只有是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被迫离职,然后你去劳动仲裁打官司,你官司胜诉,理论上你才能拿到经济补偿!但要花费精力,如果你们的官司再打到法院去,你必须忍受煎熬,所以维权成本是很高的。所以我说只有万不得已,你才走这一步。

  3. 如果你不主动离职,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被他直接开除的,这种结局下你去劳动仲裁打官司,告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官司胜诉,理论上你能够得到“赔偿金”,这个赔偿金金额是前面我说的经济补偿的2倍!虽然也要花费精力,如果你们的官司再打到法院去,你也必须忍受煎熬,但你获得的赔偿金比前面我说的第2条经济补偿要高出很多,所以也值了!这种结局是比较好的。

综合上面3条,那么你目前就不应主动离职。

03

你一方面正常上班,另一方面去劳动监察投诉单位!但一定不要旷工去投诉,你可以打电话投诉,也可以网上投诉,也可以请假投诉(正常请假,宁可被扣事假工资,千万不要因投诉而旷工)。

你去劳动监察的诉求如下: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每月克扣50%。请劳动监察部门按照劳动法第50条、劳动合同法30条,依法处理企业的违法行为,支付你的全部欠发工资。

记住,去劳动监察部门,一定要用法条与他们对话,否则劳动监察很容易推诿扯皮的,很容易把你推向劳动仲裁部门,他们根本不给你立案所以你要与他们据理力争,实在不行就向劳动监察上级部门投诉,反映他们不作为。

我告诉你,你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并不是希望百分百通过劳动监察来索要这部分工资(当然能给你解决更好了),你将来决战的战场还是劳动仲裁,你现在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把劳动监察部门引入这个公司单位,让劳动监察来查公司,然后促成用人单位把你恨之入骨并忍无可忍,最终主动开除你,或者与你主动解除合同!

你努力把局面做成“你追劳动监察维权,劳动监察追单位解决你问题,单位追你不要去劳动监察搞事情”,这种局面越混乱越好,逼迫公司最终解除你合同。

于是接下来将发生两种情况之一:

  1. 单位真的开除了你,一分钱补偿也不给你,工资也不给你,告诉你爱哪告就哪告!那你就要求他给你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然后去劳动仲裁,诉单位违法解除,追索赔偿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欠发工资!这是最理想结局!

  2. 情况非常不妙,劳动监察坚决推诿扯皮,你怎么告也没有用,而且单位也与你持久战,你反倒是束手无策,自己又耐性不足!这种情况下,我建议你,这就属于万不得已情况下了,那就执行我前面说的那个第2条吧,就是主动离职!你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被迫离职,然后你去劳动仲裁打官司,诉求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支付欠发工资。

以上就是我针对你当前的具体情况,为你提出的建议,把能想到的可能性都想到了,你就按计划行事吧。

祝您好运!

工作五年未签劳动合同,又被降薪并挤兑离职,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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