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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去做人民陪审员,公司可以拒绝吗?

发布日期 : 2024-04-25 01:26:01

在近期的一则法律咨询中,一家公司面临了员工申请成为人民陪审员的问题。该员工带来了人民陪审员的申请表格,并表示需要单位盖章。据了解,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审判时,单位不能扣除工资待遇。然而,这名员工的岗位十分关键,不能轻易离开。那么,公司是否可以拒绝盖章呢?

员工要去做人民陪审员,公司可以拒绝吗?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请到了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的李佳俊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律师首先指出,基层人民法院在认为有必要对被推荐人、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时,会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如果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培训、审判活动而被单位扣除工资、奖金或其他福利待遇,法院会向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因此,员工成为人民陪审员,单位应当支持并不得减少其工资待遇。

员工要去做人民陪审员,公司可以拒绝吗?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以申请成为人民陪审员。法院会出具相应证明,员工将该证明交给单位即可。即使单位不愿意盖章,也不影响员工成为陪审员的资质。因此,建议单位尊重员工的法定权利,并按照法定程序行事。任何限制员工行使法定权利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

员工要去做人民陪审员,公司可以拒绝吗?

然而,如果单位因特定岗位工作需要而担心员工参与司法活动,可以与员工沟通,协商解决工作安排问题。但必须明确的是,不应以工作岗位的重要性为由,阻挠员工参与司法活动。成为人民陪审员是公民的荣誉和责任,单位应当为员工履行公民职责创造条件。这样做不仅符合法律精神,也体现了现代文明社会的价值观念。

公司应当尊重员工的法定权利,支持员工成为人民陪审员,并在其参与司法活动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不应以任何理由阻挠员工履行公民职责。这不仅是遵守法律的体现,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在与员工沟通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权利,并通过协商解决相关问题,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通过对此案例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在面对员工法定权利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限制员工的权利。与员工良好沟通和合作,将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提升企业形象,实现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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