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登记表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入职登记表是员工档案的组成部分,由企业保存,员工并不持有。
在内容上,劳动合同涵盖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内容,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均具有约束力。
而入职登记表只是登记表格,并不包含这些内容,仅用于记录员工的个人信息、入职时间等基本情况,其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明确,无法起到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
因此,入职登记表并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企业应该在入职登记表之外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登记表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入职登记表是员工档案的组成部分,由企业保存,员工并不持有。
在内容上,劳动合同涵盖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内容,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均具有约束力。
而入职登记表只是登记表格,并不包含这些内容,仅用于记录员工的个人信息、入职时间等基本情况,其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明确,无法起到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
因此,入职登记表并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企业应该在入职登记表之外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