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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资不给,一直拖,怎么办?

发布日期 : 2023-12-13 01:40:55

员工入职用人单位上班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如果投诉后仍然无效果,应再次前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向用人单位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发放拖欠的工资),在该通知书下达后用人单位仍然未发放工资的,员工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员工如果认为该用人单位有发展前途,拖欠的工资最终会发放,可以继续上班。

二、员工如果认为该用人单位已经没有发展前途,无意在该用人单位发展,此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注意一定要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保留好证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可以要求加付拖欠工资的0.5倍-1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等。

三、特别注意:如果用人单位以员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为由辞退员工的,此种情况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按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同时对于拖欠的工资,员工仍然可以要求结清并加付0.5倍-1倍。

欠工资不给,一直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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