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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的理由在仲裁和法院庭审期间,出现不同主张,可以吗?

发布日期 : 2023-11-25 08:24:28

在实际工作当中,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非常多,有的理由非常奇葩。但是,有的公司为了掩盖真实的理由,在辞退员工的时候,通过无理由进行操作。公司这么操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在仲裁答辩期间,进行随意切换自己想要的理由,如果公司这么操作,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公司辞退的理由在仲裁和法院庭审期间,出现不同主张,可以吗?

今天和大家分享这方面的案例,希望给大家的工作有所警示!案件中的公司信息、个人信息均作隐藏替换处理,非真实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关于李某某主张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争议。用人单位应当就劳动者的离职时间、离职原因举证予以证实。

甲公司在法院庭审中主张李某某在2020年5月25日因个人原因离职,在仲裁阶段主张2020年7月20日因李某某旷工3天自动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未就其变更的主张提供任何证据证实,故法院以其第一次主张的离职原因为准。

甲公司未能举证证实其第一次主张的李某某存在旷工三天的事实,该公司视李某某为自动离职并将其移除群聊,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现李某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不高于法院核算的数额,法院予以支持,故甲公司应当支付李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000元。

公司辞退的理由在仲裁和法院庭审期间,出现不同主张,可以吗?

就李某某的离职时间,因甲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实,法院采信李某某的主张,认定李某某的离职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

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经查,李某某2020年5月25日受伤,后未再提供劳动。甲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至23日将李某某分别移出“甲公司工资群”“市局项目工作群”“市局项目管理层办公群”群聊。

李某某以甲公司将其移出微信群为由,主张甲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对此二审法院认为,李某某入职后即在甲公司承包的项目处工作,甲公司将李某某移出相关工作群的行为表明了其无意与李某某继续存续劳动关系。

现李某某主张违法解除,具备事实依据,甲公司应向李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公司辞退的理由在仲裁和法院庭审期间,出现不同主张,可以吗?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本期案例,我们可以知晓,如果你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的,我们要及时收集合理、有效的证据。而且我们普通劳动者必须要有劳动风险预防意识,不论你在什么性质的企业工作,被公司辞退或裁员,都是有可能发生的,我们自己多学一点劳动维权的技巧,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并没有坏处。

本期案例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见的,敬请大家在评论区留言点评互动!如果你觉得该案件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的或警示的,你可以点赞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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